部门概况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部门职责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点击次数:53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推进学校国际交流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学校外事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3.负责学校与国(境)外相关机构的工作联系、合作交流、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国际合作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及其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负责国际学术会议的联络、审核和报批。
4.负责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报批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外国文教专家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学生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公务护照或通行证申办等有关手续;负责学校外事宣传和出国(境)人员行前外事纪律教育。
6.负责外国留学生和研究学者的管理,包括制定工作规划、进行招生及参与教学管理。
7.负责收集和保存学校外事工作文件资料,协助做好外事保密工作,以及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
8.负责海外名师、对外汉语教师等国家级和省级外事类项目的宣传、报名、推荐、材料审核、报送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访学。
9.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
10.协助拟定国(境)外培训计划、选拔国(境)外培训人员和培训考核,负责国(境)外培训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及国(境)外机构的联系、培训人员的行前教育等。
11.负责对涉港澳台合作事务的归口管理。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