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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涉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点击次数:92
  
湖南科技学院涉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处  共有576人次浏览 发布时间:2014-2-20 上午 09:16:31
湖南科技学院涉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使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我校在职外籍教师、随行家属等涉外人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得当地处理,保障涉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下发的外发〔2002〕19号精神,结合我校涉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涉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宝成
副组长:宋宏福   吴小林 
主要成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处,办公室主任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任。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力保安全;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负责;请示报告,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保守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预防工作
1.在确定聘用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外籍教师推荐信署名者充分沟通并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对有不良安全行为记录或不良嗜好者不予聘用。建立落地体检制度,了解和记录外籍教师的真实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切实防止有危险既往病史或故意隐瞒病史的外籍教师与我校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座谈会、传单等形式向外籍教师、家属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
3.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人员定期到外籍教师家走访,查看有无水、电、气等安全隐患,提醒他们注意防抢防盗防火。积极与外籍老师沟通,做好服务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突发事件。
4.在组织涉外聚会或大型集体活动时,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必要时提前告知学校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部门,寻求协助。
5.保持与省外事侨务办、省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了解重大形势的信息变化、事态走向、事件规模;注意收集网络、报纸等媒体中涉及我校外籍教师的相关报导、评论信息,关注其联系和影响,分析情况后准备应对措施。
6.做好其他到我校进行会议或学术交流、短期访问、探亲等活动涉外人员的报备工作,邀请或接待单位应主动在外籍人员入境后24小时之内按要求严格登记好住宿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行踪。
四、处理措施
1.学校如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及影响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初步了解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控制局势,同时分别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本预案。
2.遇到学校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当地及上级主管部门,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不隐瞒、不缓报、不谎报、不推诿。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损害和结果等。
3.遇治安类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在110未到场时协助保护好现场和外籍人员;如出现受伤等情况,应立即拨打校医院或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并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国际交流处和保卫处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做好外籍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局面不恶化。
4.遇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上级部门领导汇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如学校属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应立即护送外籍人员离开灾区,险情解除后再考虑通知其返校工作。如对方驻华使领馆要求,还应为其顺利离开我国国境提供必要的帮助。
5.遇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别是两国外交关系出现危机时,应密切关注外籍人员情绪,学工部加强对中国学生的管理,进行教育疏导和积极劝阻,避免因双方情绪失控带来的冲突和伤害。
6.遇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集中所有外籍人员说明情况,安定其情绪,宣传相关知识。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要说服他们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并加强对其生活区和教学区的消毒防疫。一旦出现外籍人员感染情况,应立即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必要时实施隔离措施,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如遇学校属地发生重大传播性疫情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学校应立即组织力量护送外籍教师离开疫区,险情解除后再考虑通知其返校工作。如对方驻华使领馆要求,还应为其顺利离开我国国境提供必要的帮助。
7.如遇重特大伤亡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汇报,并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外籍人员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取得联系;学校与有关部门召开善后协商处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8.涉外突发事件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发布。发布的内容须及时、迅速、准确、全面,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未经学校涉外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有关内部信息,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五、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工作负责、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国际交流处要对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处置效果,制定进一步的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和上级外事主管部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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