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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8日 点击次数:112
  
湖南科技学院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来源: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处  共有524人次浏览 发布时间:2014-2-20 上午 09:17:05
湖南科技学院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
      根据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院联合下发的外发[20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涉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湖南科技学院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从而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我校针对校园内外籍教师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拟定以下处理预案:
一、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努力做好预防工作。
1、在确定聘用前,一定要向外籍专家推荐信署名者沟通并详细询问相关情况。
2、建立落地体检制度,切实防止有危险既往病史的外籍专家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
3、加强思想教育与沟通,关心外教,做好外教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稳定外教的情绪,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突发事件。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座谈、传单等形式向外教宣传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
5、在组织室内聚会和大型集体活动时,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对外教负责,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努力丰富外教的课余文化生活。
6、遵守学校各种规定,配合学校工作。
二、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成立湖南科技学校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外教突发事件的处理。外事办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宋宏福 副校长   联系电话:6381189 
胡清华  主任     联系电话:6381065
郑际根  处长     联系电话:6381256
2、成立应急预备队,如有异常情况,保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疏散人群并且迅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
3、为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保证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通知学院办公室、保卫科或医务室派专车到现场迅速处理突发事件。
三、 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计划
1、外事办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外事办工作人员每月到外教家走访一次,查看有无安全隐患,平时还应关心、留意外教的思想动态。
2、新问题出现时,外事办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 如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应该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1、根据突发时间的大小及影响情况,外事办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2、如果是外事办、学校不能处理的问题,应该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及公安部门,不隐瞒,不推诿。
五、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
(一)紧急情况
      如果外教患重病、受重伤或遇其它紧急情况,请立即与学校外事办联系,并尽可能详细地告知其伤/病状况,其联系信息为:
1.学校领导:曾宝成 校长 联系电话:6381001宋宏福 副校长   联系电话:6381189 
2.国际交流处:  郑际根   联系电话:6381256
3.院办公室: 6381425 6381287
4.保卫处:6381110   6381184   
5.院医保中心电话:6382768    永州市人民医院急救:120
6.市疾控中心:贺医生 13874606688
7.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8362111  周队长:8362907
8.朝阳派出所:110 唐所长 13974638897
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95519
         保险代理人:贾淑仙 13574675096
(二)处理程序
      1、急救卡:学院外事办为每个外教都办理了一张中英文急救卡,要求他们随身携带。任何人发现他们出现意外,请按照急救卡上的联系电话与学院外事办取得联系并简单叙述事件经过。
      2、如果遇到疾病,意外伤害或车祸,请立即致电120与市医院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通知外事办、院办。
      3、如果遇到盗抢等突发事件,请立即致电110和学校保卫处。
      4、学院外事办、保卫处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事发经过,及时与医院及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进行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研究处理方案。
      5、学院为聘请的外教购买了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事发后要立即向保险公司(95519)报告。
      6、学院外事办和保卫处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记录,保存相关证据,以利善后工作的开展。
      7、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职责范围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8、如遇学校属地发生重大传播性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学校应立即组织力量护送外教离开疫区和灾区,险情解除后再考虑返校工作。
9、如遇重大伤亡事故,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汇报,并通过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外教所在国驻中国使领馆取得联系。
      10、召开善后处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是否通知家属来校由学校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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