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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8日 点击次数:178
  
湖南科技学院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制度
来源:湖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处  共有330人次浏览 发布时间:2014-2-20 上午 09:17:57
湖南科技学院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湘教通[2002]160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聘请外教时,应对其素质、年龄、健康状况、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等方面严格把关。在与拟聘外教签订合同前,必须要求出示所在国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有效健康证明书。对无健康证明书者,应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健康体检。
二、外事工作人员应在外教抵达时就向其宣传我方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确保外教掌握我国紧急状况的求救电话。
三、高度重视外专外教安全工作,学校应成立由国际交流处、后勤处、保卫处派人参加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外教公寓的周边安全设施(诸如防盗门、锁、窗)、室内设施(电、煤气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在24小时内解决,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具体检查时间定为每期开学前和期末各一次,对临时出现的问题,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也应及时协调解决。
四、节假日外教出游时要求其提前报告学校,外事部门主动提供定票服务,并了解其行程。在其出发前应叮嘱其有关注意事项,并留下应急电话,让外教在外有困难时随时可以联系。在其回程之日应主动打电话询问,落实其是否已安全抵达。
五、外教不得在公寓私自留宿外人。如有亲属、朋友来访,应主动与外事办联系,并复印相关证件,如护照、签证等。
六、外教因公出差,在湖南省境内学校应派陪同,并提供专用车辆,挑选司机,以确保安全。
七、健全请示汇报制度,对发生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当地公安、外事部门,并同时报省公安厅、省外事侨务办、省人事厅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
 
外事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
合作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