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发布人:郑锐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点击次数: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1. 负责起草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和港澳台事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为学校提供外事咨询;

2. 负责制订学校涉外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3.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划、申报、管理和实施;

4. 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负责校际交流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5. 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公(私)出国(境)的咨询、审核、管理与服务,以及外事纪律宣导与登记备案;

6. 负责各类出国(境)公派专项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与跟踪管理;

7. 负责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支持;

8. 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报批及日常管理;

9. 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收及日常管理;

10. 负责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

11. 负责收集和保存学校外事工作文件资料,协助做好外事保密工作,以及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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